作者/熊丙奇 教育学者、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
4月19日,清华召开“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推进会”,正式发布了《清华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明确,把教书育人的投入与成效纳入教师学术评价体系,教书育人是教师的较好学术责任;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、唯帽子、唯职称、唯学历、唯奖项等倾向。
舆论纷纷给清华的做法点赞,认为这是破除“五唯”的实际行动。然而,把教书育人作为教师的较好学术责任的提法,却让出现一个新的“唯”——唯学术评价,是“学术较好”。即对教师的评价就是学术评价,这重视的仍旧是学术研究,而非让教师真正重视教育教学。要建立起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,不是把教书育人纳入学术评价,而是要重视教育评价,把教育能力与教育贡献作为教师整体评价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。而且,学术评价也只是教师整体评价的一部分,不能把对教师的整体评价称为学术评价,把教书育人作为学术评价的一部分。
我国《高等教育法》明确规定,“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,开展教学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,教育教学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。”对照法律,把教书育人纳入学术评价,是把“以人才培养为中心”变为“以学术研究为中心”,这不是在教书育人的地位,而是再进一步学术研究的地位。我国要建设,必须充分理解“以人才培养为中心”的意义和内涵,以此为基础推进教师评价。
或有人会说,把教书育人作为较好学术责任,纳入学术评价,与对教师进行整体评价,教书育人放在较好位,同时进行学术评价,这并无实质差别。但这其实属于两种完全不同的办学思路。前一种思路是,学校的核心任务是学术研究,因此,对教师的评价就是学术评价,教书育人也纳入学术评价之中。而后一种思路则是人才培养是学校中心,教学、学术研究都是学校的核心功能,而且,教学比学术研究更重要。
不同的办学思路,会影响教学、科学研究在教师心目中的地位和关系。把教书育人纳入学术评价,意味着教学从属于学术研究,即人才培养服务于学术研究。这恰是我国高校必须解决的问题。我国高校,尤其是包括清华在内的985高校、211高校,近年来的办学存在重学术研究(研究),轻人才培养(教学)的问题,这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,也引发社会舆论对办学的质疑。我国不少的教育教学,也确实存在服务于学术研究的问题,像要求在读研究生必须在求学期间发表论文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,以及导师把研究生作为“打工仔”,帮导师申请课题、做项目、撰写论文,就是教学服务学术研究的典型表现。
而在发达的,教授们也要开展学术研究,然而,学术研究是为培养人才服务的,即通过开展的研究,给学生参与研究的机会,以此培养学生成为人才。这样的逻辑关系,让成为培养人才的,而非一味追求论文发表、科研成果的论文工厂。
很显然,把教书育人纳入学术评价,本质还是教育教学为学术研究服务,因此,有关教书育人的评价,也会集中在“学术层面”,诸如培养的学生发表了多少论文,参加获得怎样的奖励,等等,而非教师如何组织课堂教学,引导学生讨论。较终,也无法唯论文论,唯奖项论。
要回归“以人才培养为中心”,首先,需要扭转急功近利的政绩观,之所以把学术研究作为中心,是因为这更能出成果,有显示度,可进行直观的数量评价,而针对人才培养的教育评价,则难以进行数量评价,需要更重视过程评价,这也就要求实行真正的教师同行评价。其次,需要社会转便对的评价,近年来我国在排行上的,就得益于强调学术研究,虽然大家都深知不能把办为“论文中的”,可是,如果发表论文减少,影响,也会面对巨大的压力,这也是不愿意真正评价体系的重要原因。因此,破除的“学术较好”、“论文至上”,需要全社会的努力。